私隱條例

A.  永信物業按揭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收有關客戶資料將可能用於下列用途:

1.  為客戶提供財務信貸便利及服務之日常運作;
2.  作信貸檢查及收取債務;
3.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作信貸檢查及收取債務;
4. 確保客戶的信用維持良好;
5. 為客戶設計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6. 宣傳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7. 確定公司對客戶或客戶對公司的債務;
8. 向客戶及為客戶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9. 根據公司及其分行須遵守的條例要求作出披露;
10.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B.  公司會把客戶資料保密,但可能會把有關資料提供給:
1.  任何中間人、承包商、或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支付、證券結算或其他和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2.  公司的任何分行;
3. 任何對公司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對公司有保密資料承諾的與公司同一集團的公司;
4. 任何和客戶已有或建議有交易的財務機構;
5. 任何公司的實在建議受讓人或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公司對客戶的權利的受讓人; 
6.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如有拖欠債務,交予收數公司;
7. 在公司或任何分行於法例要求約束下,有責任披露予任何人仕。 

C.  根據所述條例中的條款及指引,任何人:
1.  有權審查公司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有權查閱有關資料;
2.  有權要求公司改正有關其個人不準確的資料;
3. 有權查悉公司對於資料的政策及實際運用及獲知公司持有關於其個人資料之種類; 
4. 有權要求獲知公司按慣例將何種資料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收數公司披露,及獲知怎樣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數公司提出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 

D.  根據條例的規定,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E.  任何關於資料查閱或改正資料,或關於獲得資料政策及實際應用及持有之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提出:

資料保護主任
永信物業按揭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74-77號標華豐集團大廈13樓01室
電話:2815 1516
傳真:2815 1518